长城网4月20日讯(通讯员 姚漫漫)妊娠期糖尿病(gdm)是孕妈妈独有的一种疾病,一般是在妊娠晚期(孕24~28周)发生糖耐量异常。很多孕妈妈在产检时会发现,平时正常的血糖值会突然变高,但自己并没有明显不适;也有一些孕妈空腹血糖检查正常,没有明显症状,因此妊娠期糖尿病很容易误诊。
石家庄市二院姚漫漫提醒,妊娠期糖尿病对母婴都会产生不良影响。可导致胎儿死亡率增高、巨大儿(体重≥4千克)、胎儿畸形、新生儿黄疸、早产、新生儿低血糖等后果。对孕妇也会造成不同的危害,如自然流产率增加,尤其是孕早期血糖高时,易导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、早产、易感染、羊水过多、各种分娩期的并发症(如妊高症、妊娠子痫、羊水过多等)概率增加,此外还可能导致产程延长、宫缩乏力、产后出血等。
虽然,随着分娩的结束,多数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血糖可以逐渐恢复正常,但妊娠期糖尿病的患者及子代是2型糖尿病的高危人群,这些人群同时存在肥胖、高血压等代谢综合征的风险。
那么,哪些人容易成为“糖妈妈”呢?
1、身体过胖者。若怀孕前体重指数在24以上(体重指数=体重公斤数/身高厘米的平方),应提高警惕。
2、年龄在30岁以上,尤其是35岁以上的孕妇。
3、家族中有糖尿病患者,尤其是直系亲属(包括父母和兄弟姐妹)中有糖尿病患者时,本人孕期患糖尿病的危险性明显增加。
4、既往怀孕时出现过不明原因的反复自然流产、胎儿宫内死亡、胎儿畸形等情况。
5、曾分娩体重大于4公斤的胎儿。
6、此次怀孕为第二胎,在第一胎的时候诊断过妊娠糖尿病或血糖过高。
7、怀孕过程中发现胎儿比实际孕周偏大或者出现羊水过多。
8、患有ⅰ型糖尿病或ⅱ行糖尿病。
9、此次妊娠是促排卵怀孕或助孕。
此外,久坐、不良饮食亦是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。
由于大多数妊娠期糖尿病症状轻微或无症状,孕妇自身不易识别,因此具有上述妊娠期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应警惕患病的可能性。孕妇应及时进行糖耐量筛查,以免延误治疗,同时通过孕期膳食指导、体重管理和运动,必要时及时启用药物治疗,使整个孕期血糖控制平稳,从而减少母婴并发症的发生。